岳阳市食品安全管理师/员怎么报名?
一、食品安全管理师/员证书适用范围
1、餐饮流通企业投标
2、审核
3、申请生产经营许可证
化学试剂储存环境
1) 实验室化学试剂单独贮藏于专用的药品贮存室内。贮存室内阴凉避光,防止由于阳光照射及室温偏高造成试剂变质、失效。
2) 化学试剂贮存室应设在安全位置,远离实验室、办公室。室内严禁明火,消防灭火设施器材完备, 以防一旦事故发生造成伤害和损失。
3) 化学试剂贮藏室应有良好的耐腐蚀、防爆排风装置、有恒温、除湿装置等,保证随时开启运转良好。室温一般以5—30℃、相对湿度以45%—75%为宜。
4) 盛放化学试剂的贮存柜需用防尘、避光的材质制成, 取用方便。
5) 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柜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6) 食品级化学试剂应单独存放,与非食品级化学试剂隔离,远离危险品。
7) 危险品应贮藏于专室或专柜中。除符合以上要求外,还应门窗坚固且朝外开,其中易燃液体贮藏室温度一般不允许超过28℃,爆炸品贮藏温度不超过30℃, 照明设备采用隔离、封闭、防爆型。
化学试剂的贮存
1) 化验室化学试剂的贮存由检验主管负责。
2) 实验室操作区内的橱柜中及操作台上,只允许存放最低限量的化学试剂,不允许超量存放,多余的化学试剂须贮存在试剂室中。
3) 检验中使用的化学试剂种类繁多, 严格按其性质(如毒剧、麻醉、易燃、易爆、易挥发、强腐蚀品等)和贮存要求分类存放。一般按液体、固体分类。每一类又按有机、无机危险品,低温贮存品等再次归类,按序排列, 分别码放整齐, 造册登记。贮存:易潮解吸湿、易失水风化、易挥发、易吸收二氧化碳、易氧化、易吸水变质的化学试剂,需密塞或蜡封保存。其见光易变色、分解、氧化的化学试剂需避光保存。爆炸品、毒剧品、易燃品、腐蚀品、食品级化学品等应单独存放,某些高活性试剂应低温干燥贮存。
4) 各种试剂均应包装完好,封口严密,标签完整,内容清晰,贮存条件明确。
5) 化学试剂保管员必须每周检查一次温湿度表,并记录。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调整,试剂发生颜色改变、浑浊等变化时, 须立即处理。
6) 保持室内清洁,通风和温湿度。
7) 随时检查消防灭火器材的完好状况,保证可随时开启使用。
二、食品安全管理师/员培训对象
凡从事农副产品、粮油及制品、乳制品、酒类、饮料、罐头、肉类及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主管食品研发、采购、质量、实验室检测、安全标准、法律法规及餐饮业集体用餐单位负责人、 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品安全负责人、 大专中小院校托幼后勤食品安全分管领导, 流通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和各级政府负责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等。
三、食品安全管理师/员培训报名
食品检验的任务
检验的任务,简单地说,就是按照制订的标准,对食品原料、辅助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的质量进行检验,然后对食品质量进行评价,对开发新的食品资源,试制新的优质产品,改革生产工艺,改进产品包装和贮运技术等提供依据和方法建议。
法定计量单位
法定计量单位是国家以法令的形式规定使用的计量单位。
国务院于1984年2月27日就发布了"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统一了我国的计量制度,它涉及到国民经济的各行各业和人民生活的广大领域,特别在检测工作中,对于每一个量的检测结果及区别和确定其本质和属性,以及被测量值都离不开计量单位。
计量法规定:"国家采用国际单位制。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提交申请表,身份证,毕业证,照片发给报名老师
四、食品安全管理师/员培训内容
1.餐饮食品安全基本概念
2.食品中常见的危害因素及其预防控制
3.食物中毒的预防和处理原则
4.食品加工操作过程的安全控制
5.清洁和消毒
6.从业人员卫生
7.昆虫鼠害控制
8.场所、设备、设施工具
9.餐饮服务单位自身单位食品安全管理
五、食品安全管理师/员培训
食品检验工介绍
食品检验工是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工种之一。
职业定义:
使用检测设备,用抽样检查方式对粮油及制品、糕点糖果、乳及乳制品、白酒、果酒、黄酒、啤酒、饮料、罐头食品、肉蛋及制品、调味品、酱腌制品、茶叶等各类食品的感官、理化、卫生及食品内包装材料等指标进行检验的人员。
按技能鉴定规范要求,食品检验工分为9个岗位。考生可根据自己所在的检验岗位和拟将从事的专业检验岗位选择一个岗位报考,熟悉与掌握该专业岗位的检验知识和有关要求,熟悉与了解该专业产品的一些技术指标和要求。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分五个等级 初级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中级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高级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技师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高级技师 (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六、食品安全管理师/员收费标准及联系方式
初级1400,中级1600,高级1800
联系人:史老师 1 32 53 50 35 07
取样方法:
一、进厂原料取样
对进厂原料按批(或件数)取样。
若设进厂总件数为n,则当n≤3时,每件取样;当3<n≤300时,按 取样量随机取样;当n>300时,按 取样量随机取样
二、对中间体(半成品)按批(包装单位:桶、锅等)取样。
若设总包装单位为n,则当n≤3时,按包装单位取样;当3<n≤300时,按 取样量随机取样;当n>300时,按 取样量随机取样。
三、对成品按批取样。
若设总件数(包装单位:箱、袋、盒、筒等)为n,则当n≤3时,逐件取样;当3<n≤300时,按 取样量随机取样;当n>300时,按 取样量随机取样。
固体样品应自每批样品上、中、下三层中的不同部位分别采取部分样品,混合后按四分法对角取样,再进行几次混合,最后取有代表性样品。
由质监员按《请验单》准备取样容器,按取样操作规程进行取样。原辅料及成品样品应分做2份(分别供检验及留样用),每份样品标签上均应填写品名、规格、批号、取样人姓名、日期、用途(检验或留样)。取样后填写《取样记录》,将样品一份供检验用,将样品和《检验委托单》交于化验主管;另一份留样保存,储存于留样室。
一般留样产品的留样量为全检量的3~5倍。
某一品种需选择重点观察的批次,其留样量因品种的类别而定,每批留样量一般为正常检验量的10倍,分装成不少于10个包装。
重点留样产品一般每季留一批。每批留样量一般为正常检验量的10--15倍,分装保存。
原辅料留样量为全检量的3~5倍,有机溶媒及酸碱等品种不留样。
留样产品观察至有效期后一年。至有效期后一年的产品可进行处理
保存期满的样品,由留样人员填写清单,报技术系统负责人批准后销毁,并做好记录
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食品安全管理师
1、餐饮流通企业投标
2、审核
3、申请生产经营许可证
凡从事农副产品、粮油及制品、乳制品、酒类、饮料、罐头、肉类及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主管食品研发、采购、质量、实验室检测、安全标准、法律法规及餐饮业集体用餐单位负责人、 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品安全负责人、 大专中小院校托幼后勤食品安全分管领导, 流通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和各级政府负责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等。
更新时间:2024/3/11 12:41:51